近日,自治区“三支一扶”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,通报了三年来自治区高校毕业生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工作实施情况,研究确定了今年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和自治区“三支一扶”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成员调整方案。
2010年,是自治区实施“三支一扶”五年计划的最后一年,也是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补助实施“三支一扶”计划的第一年。今年,国家给自治区下达了500名“三支一扶”招募计划,服务期限为2年,计划分配到12个地州,主要安排到各地州急缺人才的艰苦边远县(乡)从事“三支一扶”工作,重点是南疆四地州国家级贫困县和自治区级贫困县。 招募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和“就高、就近,适当照顾贫困生和零就业家庭”并举的原则,重点招募基层服务单位急需的专业和回生源地的毕业生。招募对象为我区普通高校和我区生源区外普通高校应、历届 ( 三年择业内)毕业生,不含定向、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岗位的毕业生。支教岗位要求是“双语”达标的师范类毕业生或已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,支医岗位要求医疗卫生类毕业生。招募工作自7月10日开始,19日完成;9月1日,各地统一组织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上岗。
自治区计划自2006年起 5年内招募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“三支一扶”工作,目前已完成了总计划的60%。“三支一扶” 计划的实施,有效发挥了激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,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在农村基层一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,受到了用人单位和农牧区群众的认可和好评。截止2010年5月1日,服务期满的700名“三支一扶”大学生,70%通过基层岗位锻炼,顺利实现了就业。